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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

2023-05-11 22:22
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是在2011年的10月10日正式发布的,而这个公告里面的内容是比较多的,比如说,公告里明确规定了建立了新的公有房租赁关系,或者是分裂公有房租赁户名的话,那么是不增加违反规定的补偿费用的。实际上这个公告也是为了让整个房屋征收变得更加的规范,在出台了这样子的公告细则之后,上海本地的一些拆迁补偿都是要按照该规定来进行执行的,除了自己可以对照之外,也可以到相关的部门进行进一步的咨询。
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

房屋征收不同意可以强拆吗?

房屋征收不同意不可以强拆,但如果拆迁本身是为了重大的公共利益,那么此时政府是可以选择强拆的,但是必须得按规定给予当事人相应的补偿才行。比如说在拆迁的过程当中,如果经行政裁定之后需要对房子进行拆迁,那么此时即便房屋的主人不同意,到时候相关部门也可以申请强制拆迁。正常情况下,在拆迁的过程当中,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协议,那么拆迁一方是不可以强行拆迁的,这个是属于违法的。

房屋征收部门是哪个部门?

房屋征收部门应该是属于市级或者是县级的有关部门,大部分的房屋征收部门应该都是属于当地住建局,而这个机构主要的任务就是负责组织实施该行政区域内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子征收工作和补偿工作,在征收的过程当中,如果有问题的话,都可以与该机构联系。
以上就是关于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问题的内容,确定这样子的细则,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让整个拆迁工作更加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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