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福州公租房最新消息

2023-02-25 15:32

福州公租房最新消息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最新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建议要加快健全以配租为主的公租房和以配租为主的公租房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多渠道满足城乡居民基本住房需求,为新就业、无房、在城镇稳定就业农民工等新市民的住房问题。
福州公租房最新消息

2023福州公租房条件

1、《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15条,“公共租赁住房”的主要对象是低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人为五城区户籍(除农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申请截止日期为三年以上,申请人在五城区工作、生活,申请五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市政府规定的准入条件。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人未持有五城区户口或五城区农村村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五城区工作并在五城区连续缴纳了6年的社保,或者与公司签订了5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且在五城区缴纳了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申请人在五城区的年收入、财产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准入条件;本人在五城区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共住房。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属本省、市、区属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转正定级的在编人员;申请人在五城区的年收入、财产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准入条件;本人在五城区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共住房。
2、依照《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四、三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退还或者腾空。
退回:出租、转租、调换出租房屋;出租房屋使用性质发生变化的;对出租房屋进行损毁或改建,不能恢复其原有状态的;在公共租赁房屋中实施非法行为;连续6个月未提供任何合理原因的公共租赁住房;逾期超过6个月的。
腾空:已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查不能续租;在租赁期内,因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取得的房屋,不再满足公共租赁住房的配租条件;其他经济适用房的申请。
以上就是福州公租房最新消息以及2023福州公租房条件的相关内容了,相信你已经有所了解,希望本篇文章对你有所帮助。
买房交流
相关百科
聊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