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
2022-12-22 14:06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有下列规定:
1、业主委员会以业主委员会投票方式选出,以业主拥有房屋面积超过一半的业主及参加投票的业主超过一半以上的业主通过;2、由5到11个人的单号构成;
3、委员具备具备独立人格的资格等。
《民法典》第278条第1款第3款和第2款规定:“业主大会的选任和换届,应当以全体业主的名义进行。在所有人都同意的情况下,必须有超过2/3的业主参加投票。前款第6-8项所列之事宜,须由参加投票的四分之三以上的所有人及四分之三的人赞成。关于上述两款的其它事宜,须由参加该专有区域超过一半以上之股东及出席会议之多数者通过。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的程序
1、申请当有以下情形时,由业主5个或更多个人联合提交《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由其所属的街道(或镇人民政府)提交,并提交第一个业主委员会:房屋竣工后超过50%的房屋交付使用;房屋交付使用的房屋面积在30%以下或少于50%,并在一年内。
2、筹备团队的成立
接到申请后,由各社区(大楼)出具书面答复,并督促各社区(大楼)建立业主大会的准备工作。
3、筹备小组的筹备工作
准备组收到批准后,应当通知施工、施工企业或业主公司,在15天之内将所掌握的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及其联系方式等资料上报给各街道办事处;以上信息由街道办公室在接到相关材料后5天之内交给筹备委员会。
从业主大会召开之日起30天之内拟定《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将其公告于各居民楼(楼)醒目处,征询业主的同意。各相关单位在宣传牌上张贴《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向所有人分发。
筹办组以自举荐或举荐的形式,由本单位的所有物业管理人员组成。
准备组在业主大会上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业主大会议程等内容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通知业主。
4、召开大会准备委员会的成员的选任
在做好上述工作后,业主的名字和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和《业主公约》,提交到街道办事处,并向街道办事处提交一份书面报告,并向街道办事处提交业主大会或业主会议,并做好准备工作,如:准备好会议场所、准备工作、准备选票、准备投票猜箱、告知全体选民、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相关工作。
会议的准备工作按照会议的日程进行:收集、登记选票;对《业主委员会章程》和《业主公约》进行审查和投票;公开唱票,点票,公布投票结果,选出全体委员。
会议结束后,各预备委员会将会议签到表及选举结果统计表一并发布。
5、关于对物业管理机构进行登记的申请
从公示日期后15天之内,凭以下材料到各区或县人民政府不动产管理机构进行备案和注册。
以上就是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的回答,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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