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安居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区别

2022-12-14 17:36

安居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区别

1、不同的性质。经济适用房:是指在国家规划范围内,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公司、融资建设单位建设、以低价销售给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宅。与商品房相比,经济适用房有三个明显的特点:经济、经济、实用。是一种商品住房,具有社会保障的属性。
安居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区别 2、申请的条件是不一样的。购房应按家庭为单位申请,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且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为本市户口;申请人在本市参保满5年,或按《人才认定办法》确定的符合条件的人才,并在本市参保累计缴纳3年以上;申请人、联名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在受理申请日前五年内未在本市出售自有住房;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申请人为35岁以上,且满足上述条件的,可以以个人名义申请一居室安居型住宅。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离婚之前,其原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但在离婚后属于原配偶、未成年子女,且离婚时间距申请受理日不满5年的,不得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因地方政策不同,按当地的相关规定办理。
3、出售时收取的手续费是不一样的。住宅和商品房,都是五年内不得上市销售的,五年内必须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如何缴纳,缴纳多少,各地都有不同的规定,具体看地方的政策。
以上便是关于安居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区别这个问题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我的回答能够让您满意,能够为您的问题提供一点想法。
买房交流
相关百科
聊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