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产税什么时候开始征收

导读: ①纳税人将其自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自其生产、经营之日起,应交纳物业税。②纳税人为生产、经营而自行建造的房屋,自竣工之日起,应交纳物业税。③纳税人委托建筑公司建造的住宅,自竣工后的一个月内,按规定交纳物业税。④纳税人在购买新的住房时,从该住房交付使用后的一个月开始交纳物业税。

新房产税什么时候开始征收

1、纳税人将其自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自其生产、经营之日起,应交纳物业税。
新房产税什么时候开始征收 2、纳税人为生产、经营而自行建造的房屋,自竣工之日起,应交纳物业税。
3、纳税人委托建筑公司建造的住宅,自竣工后的一个月内,按规定交纳物业税。
4、纳税人在购买新的住房时,从该住房交付使用后的一个月开始交纳物业税。
5、纳税人在购买房屋时,从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不动产登记机构核发房屋权属证明后的一个月内,交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屋之日起,应交纳物业税。
7、房地产企业自用、出租、出租、出租等方式建设的商品房,应当从该房屋使用或者交付后的一个月内交纳房产税。

房产税征收对象是哪些

1、物业税的征税对象、征税范围:物业税的征税对象为不动产,也就是以住宅形式存在的不动产。与房子无关的建筑,如围墙,烟囱,水塔,室外游泳池等,都不是物业的一部分。物业税的征收对象是城镇、县城、建制镇、工矿区。
所谓的市,指的是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市,包括城区、郊区,不含乡村;县是乡镇,指县人民政府的驻地;建制镇为建制镇,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工矿区是指工业和工业相对发达、人口相对密集、且满足国家建制镇要求、但尚未建立建制镇的大型工业企业。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划定。
2、财产税的纳税人:根据法律,财产税的纳税人是财产税的拥有者。国有财产的,由经营和管理的单位交纳;房屋所有权抵押的,由抵押人支付;房屋产权人、承典人不在其所处,产权不明确,租赁合同纠纷尚未解决时,由其管理人或使用人支付。
上述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托管人,或使用人,如果一个工业公司拥有了一处房产(也就是它的所有者),那么,它就是财产税的纳税人。工业企业拥有的不动产属于国家(即全民拥有),同样要交纳财产税,属于财产税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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