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子婚后加上女方名字离婚怎么分
2022-11-27 15:01婚前房子婚后加上女方名字离婚怎么分
1、如果产权登记有对方拥有名字,那就有产权份额。不过,有名字的人不一定就是一半。至于划分,有协议的从其协议,还要看双方对房屋的贡献。
2、如果是婚前买的房子,但没有共同还款的,如果在离婚的时候,房产证上写的是一方的名字,则该房产就是婚前的私人财产,属于原主人。如果在房产证上加上一方的姓名,则该房屋为夫妻共有财产,经协议分割,未能达成一致,则由法院依法予以分割。3、婚前买房,但有共同还款,但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按照《婚姻法》新的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共同还款所需的资金及其相应的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赔偿;如果在房产证上加上一方的姓名,则该房屋为夫妻共有财产,经协议分割,未能达成一致,则由法院依法予以分割。
4、如果有尚未偿还的贷款,也要将房屋的性质区分开来。如果是夫妻共有的,那么不还的部分就按夫妻共同的债务来处理。婚前购房、婚内还贷的,按原产权人的个人债务继续还贷,已还清的部分和增加的部分按夫妻共有财产的形式进行分配。
5、对于房产增值部分的补偿,可以从购买资金的来源和在整个房产价格中所占比重的角度考虑到分割原则。
(1)婚前购买房屋时,一方支付的首款,其个人所支付的贷款,属于不动产本身的价值,而非投资所得,不能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2)婚后,夫妻共同还款的部分为夫妻共有财产,相应的房产增值也是夫妻共有的。房主不但要赔偿配偶共同还贷的一半,还要补偿相应的抵押品价值。
(3)未还的贷款,未还的贷款是业主的个人债务,相应的增值也应归业主所有,而对方没有权利要求分割相应的增值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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