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资格是什么?
2022-10-26 18:47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资格是什么?
在房地产市场中,公有产权房是一种可负担得起的住房,所以,要申请这种住房,必须要有购房资格。在北京,如果要申请共有产权房,必须是本市户籍,人均收入达到一定数量后,原来的住宅建筑面积不能超过15平米,且申请后五年之内,不能有购房或赠与的纪录。
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资格有以下几种:一是申请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当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请购房的单身家庭必须年满30岁。二是申请人的家庭必须满足本市的住房限制,并且其家人在本市都没有住房。一户一户只能买一套公有的房子。下列情况中的一方不得在下列情况下提出购房申请:
1、申请人家庭已经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或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2、申请人在本市有房屋转移登记。
3、离异后已有住房的夫妇,在离异前分别提出申请,且在离异前三年内提出申请。
4、申请人有违法建筑的,在申请时没有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
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的家庭在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时,须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房屋。
公有住房的转让过程比较繁琐,因为公有住房的特殊性,所以它的产权转让要比一般的商品房要复杂得多。这就要求所有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人都要在出售文件上签字,因为房子的所有权并不是一个人的。如果购房者要向银行申请贷款,则必须由共同所有人在银行职员的见证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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