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积分落户政策细则有哪些

导读: 在复审的过程中,雇主应当携带本人的推荐信和授权委托书,将申请人的有关证件递交到区的有关部门:法定住房指标中,需要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的,必须提供结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在纳税指标中,需要提供企业在本市的税务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北京积分落户政策细则有哪些

在复审的过程中,雇主应当携带本人的推荐信和授权委托书,将申请人的有关证件递交到区的有关部门:法定住房指标中,需要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的,必须提供结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在纳税指标中,需要提供企业在本市的税务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北京积分落户政策细则有哪些 申请人对拥有合法稳定住所指标、创新创业指标和荣誉荣誉指标信息的初核结果不满意,可以登陆该系统提交一次复审申请。用人单位应当在系统中对申请人的复审申请进行审核,并在复审阶段持本人推荐函,将有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交给所在地区主管部门。
符合积分落户条件者,须于办理户口时,将以下资料提交至各区有关部门: 《积分落户申请表》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由系统打印;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刑事案件档案;
如有需要随迁子女的,须提供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户籍所在地县级计生行政部门的相关证明。
档案审查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由入京后,由归档单位出具的同意书,没有档案的,须提供《无档案诚信证明》(格式详见附件1)。以上资料由各区有关主管部门核验合格后,报请市人力资源局审批,如有问题,则取消其积分落户资格。
获得积分落户资格者,由市人力社保局审核批准后,按照相关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厅发出的文件,按照相关政策进行调档和落户。办理《北京市居住证》时,必须依法办理。
合法住房是指持有本市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明的,拥有公有住房租赁合同的直管公房,持有单位签发的住房分配通知的自管公房,以及与《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签订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本市虽然没有产权,但申请人单位有集体户口,可以在单位集体户中安家落户。
符合当年积分落户条件,但因未在京定居或其他原因而未能申请落户的,其资格将继续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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