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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法拍房政策

2022-10-22 18:14

武汉法拍房政策

实施时间:从2022年1月1日开始,凡参加法院财产拍卖的,须遵守武汉市住房限购规定。政策内容:武政办[2016]159号文件,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的要求有如下几点。
武汉法拍房政策 本市户籍(购房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共有2处或更多的住宅,停止销售。
非本市居民(购房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限购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的,应当提供自购房之日前2年(含2年)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证明,对补缴的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不予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依法对财产进行司法拍卖,受房屋所在地限制的竞买人提出参加竞标,人民法院不予批准。”
第二条:“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财产拍卖,在公布的拍卖公告中,应明确竞拍人的购买资格及相关法律后果,竞买人提出参加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第三条:“在房屋成交后,向买受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之前,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买受人自其申请参加竞拍至成交裁定书发出时具有购买资格的证明文件;经审查,买方不具备继续具备购买资格的条件,买方申请拍卖的,法院不予批准。”
本条例于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开始实施。
司法拍卖,又称“司法拍卖财产”,是一种被法院强制拍卖的房屋。如果债务人(所有者)不能按合同规定或不能偿付债务,则由债权人通过司法途径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将其名下的房产以拍卖的方式偿还其债权。而在这个过程中,这套房产被称为法拍房。
以上是对武汉法拍房政策等相关问题的详细解读,从2022年1月1日开始,凡参加法院财产拍卖的,须遵守武汉市住房限购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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