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保修期的最新规定
2022-10-14 17:14房屋保修期的最新规定
房屋保修期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交付使用后,由物业公司向其提供保修服务的期限。开发商向业主保证的最低质保期限:《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中,对每一部分的最低质保期限为: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一年。墙面、顶棚抹灰一年以上。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一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暖、制冷系统及设备1个供暖周期或制冷周期。卫生用品一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件和部件的保修期,由物业公司和客户协商。
建设方对建设者的保证期限
施工单位对施工单位提供的质量保证书,按照《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其保修期限为: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基础、主体工程,按设计文件的要求,按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计算。
屋面防水工程,卫生间,房间和外墙的防水要求为5年。
供暖和供冷两个采暖期,供冷期。
电气、给排水、设备安装、装饰等,为期2年。
装修工程2年。其它工程的质量保证期限,由工程单位和建筑公司共同商定。
保证期间的计算: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3条,对商品房的质量保证,由开发商负责。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保证期限为交货日期。
商品住房的质保期不能少于由施工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的质量保证书中所约定的保修期;在《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中,其保质期小于《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所规定的最低保修期间。
以上是对房屋保修期的最新规定的解读,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不同的设施保修期也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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