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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意向金的法律效力及退还条件解析

2026-02-27 02:48

在房地产交易中,购房意向金是一个重要的环节。无论是新房的“存抵”促销,还是二手房交易中的中介预订款,意向金在购房者与卖方之间起到了锁定房源和表达诚意的作用。然而,意向金并不是法律上规定的概念,而是行业中的一种惯例。

购房意向金的法律效力及退还条件解析

意向金的性质

购房意向金的法律效力取决于具体情况。一般来说,意向金并不等同于定金。如果购房者仅仅是为了表达购买意向而交付的款项,而没有进一步约定其性质,那么这笔钱更像是预付款。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购房者改变主意不再购房,通常可以要求退还意向金。相反,如果双方明确约定将意向金视为定金,那么意向金就具有了法律效力,成为一种担保。根据法律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将无法要求返还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若未履行约定,则需双倍返还定金。

退还意向金的条件

购房者在交付意向金后,是否能够退还主要取决于几个条件。首先,如果双方尚未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仅仅是表达了购房意向,购房者有权要求退还意向金。其次,如果购房合同中并没有对意向金的退还作出特别约定,那么按照一般原则,意向金应当退还给购房者。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若双方未就意向金达成明确约定,或是售楼部存在违约行为,导致购房合同无法签订,购房者同样可以要求退还意向金。

不退还意向金的情形

虽然在大多数情况下购房者可以要求退还意向金,但也存在一些特定情形下意向金不予退还的情况。如果双方已经签订了正式的购房合同,并且在合同中对意向金的性质和退还条件进行了明确约定,购房者可能需要遵循合同的约定来处理意向金。此外,如果购房者因自身原因放弃购房,而售楼部并无过错,那么意向金也可能不被退还。

购房者在交付意向金前,务必要明确意向金的性质及相关权利义务,以避免在后续交易中出现权益受损的情况。购房者应仔细阅读相关合同条款,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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