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公证须本人亲自办理 特殊情况可申请上门服务
2026-02-16 15:57房产赠与公证的基本要求
房产赠与公证是涉及个人财产转移的重要法律行为,通常要求赠与人与受赠人必须亲自到场进行办理。这项规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避免因他人代办而引发的纠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及遗嘱、赠与、认领亲子、收养关系等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当事人应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因此,办理房产赠与合同公证时,赠与人和受赠人都必须亲自到场。
特殊情况下的委托办理
尽管房产赠与公证通常需要当事人亲自到场,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例如由于身体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赠与人或受赠人无法到场时,可以向公证处提出书面申请,请求公证员上门办理。在这种情况下,赠与人需要提供一份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权限。同时,委托人所委托的代理人也需要具备一定的资质,确保代理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房产赠与后产权过户的步骤
完成房产赠与公证后,接下来需要进行产权过户的相关手续。首先,赠与双方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赠与公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赠与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赠与方已婚,还需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明及同意赠与的相关材料。此外,根据当地的规定,可能需要准备契税完税证明等税费缴纳凭证。
接下来,赠与双方应共同前往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向工作人员说明办理赠与过户业务,领取并填写相关申请表,并将准备好的材料一并提交。登记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材料是否齐全和真实有效,同时检查房屋产权情况,确认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的情况。审核通过后,双方需根据房屋具体情况缴纳契税、印花税等相关费用,通常契税税率为3%左右,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最后,在缴纳税费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将完成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并制作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赠与过户手续至此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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