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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从价计征如何算

2022-09-29 17:46

房产税从价计征如何算

从价征收是以房屋原值扣除某一部分后的余额计算,其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按价征收:根据不动产的剩余税额征收的,叫做从价征收。物业税按一次扣除10%至30%的房产原值后的余额作为纳税依据。
房产税从价计征如何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税收法规的规定,自主决定其所占的比例。这种办法,可以使地方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额,并能使各地方的税负达到均衡,从而简化核算程序,提高征收管理的效率。
财产原值:包含与该建筑物相分离的各类辅助设备,或通常不单独核算的辅助设施。其中,供热、卫生、通风等方面的内容,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时,应当按其原价予以增加。
按租征收:对房屋的租赁收入征收的,叫做从租,租赁房屋,以房屋的租金所得作为纳税基础。
注意事项:房屋租赁时,应以房屋租赁所得为纳税基础。对于合资经营的不动产,征收物业税时,应当有不同的待遇。共同承担风险时,以房屋剩余价值为纳税基础,征收物业税;对于固定的收入,出租人应当按照出租人的租金所得缴纳物业税。对于融资租赁住房,在计征房产税时,应当按不动产的剩余价值进行征税,而在租赁期内,则由地方税务部门按照实际情况来决定。当新的住宅投入使用时,如果中央空调设施已经计入了建筑物的原值,那么该建筑物的原值应当包含在中央空调装置的基础上;老房子的空调设施,通常作为单独的固定资产,不能作为房屋的价值计算。

物业税缴税时限

纳税人将其自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自其生产、经营之日起,交纳物业税;
纳税人为生产、经营而自行建造的,自竣工之日起,应交纳物业税;
纳税人委托建筑公司建造的房屋,自竣工后的一个月内,应交纳物业税;
纳税人购买新的住房,从该住房交付使用后的一个月开始交纳物业税;
纳税人购置存量住房,从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核发房屋权属证明后的一个月内,交纳房产税;
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屋后一个月内交纳物业税;
由房地产企业自用、出租、出租、出租等方式建设的商品房,从该企业使用或交付后的一个月内交纳物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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