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的流程与注意事项
2025-09-25 18:16一、农村危房改造的申请流程
农村危房改造是保障农民住房安全的重要措施,尤其是对于那些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户来说,改造不仅是改善居住条件的必要步骤,也是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首先,农户需要自愿提出改造申请,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请书、户口本、低保证及贫困户证明等相关文件。此外,还需提供农村房屋的鉴定结论、审核审批材料、公示照片(包括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等信息)以及房屋的多张照片(包括危房照片、改造中照片和竣工照片,且每张照片上必须有户主的正面照)。这些资料是确保申请顺利进行的基础。
接下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将对申请进行民主评议,初审符合条件的农户信息将公示在村公示栏,公示期为7天。在没有异议的情况下,村委会将以村委会名义上报至镇(办)。镇(办)将对申报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经过再次公示后,将审核结果上报至县建设主管部门。
二、县级审批与资金发放
在县级审批阶段,县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发改、财政部门组织人员对镇(办)上报的危房改造农户名单进行实地查看,确定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并公布名单。此时,确保每个申请者的资料真实有效是至关重要的。经过审核及公示后,县级部门将进行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县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拨付至各镇(办)。各镇(办)则通过“一卡通”的形式,将补助资金直接发放至农户的账户中。
需要强调的是,资金发放的及时性至关重要。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的农户名单在30天内提交至财政部门,以确保补助资金能够如期到达农户手中,避免因滞留或挪用而影响农户的住房安全改造。
三、改造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在农村危房改造的过程中,农户和相关部门需要特别注意几个方面的问题。首先,防止补助资金的滞留和不及时到位是重中之重。县级财政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任务,确保资金在竣工验收后的30天内到达农民账户,且不得以任何方式挪用或滞留资金。
其次,需防止申报过程中出现的套取、重复申领补助资金的现象。重点危房改造对象的分配必须在危房改造台账内进行,确保每一位申请者的补助信息真实有效。此外,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设立畅通的反馈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及时调查处理。
最后,改造任务的虚报也需引起重视。严格执行一户一档的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改造信息充分录入信息系统,包括改造前、改造中及竣工后的照片。同时,改造后的房屋必须满足抗震安全的基本要求,禁止将补助资金用于房屋粉刷、装饰等与住房安全无关的用途。对于已经享受过补助但仍未达标的农户,地方政府需自行筹集资金解决住房安全问题,并追究违反规定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