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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及退还问题解析

2025-08-30 17:10

一、定金与订金的基本概念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及退还问题解析

在购房交易中,定金和订金是两个常被混淆的概念。首先,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支付给另一方的一定数额的货币,用于担保债权的实现。它具有法律效力,旨在促使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保障债权人的权益。按照法律规定,定金的交付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且应明确约定定金金额和交付时间。若给付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合同,定金将不予返还;而若收受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合同,则需向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相对而言,订金则不具备定金的法律担保性质,通常被视为预付款。我国法律对订金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在合同未履行的情况下,双方应根据过错情况承担违约责任。简而言之,定金是不能退的,而订金则可以退还。

二、定金的退还条件

在购房时,许多买家对于定金的退还条件十分关心。一般而言,若买方未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且卖方在此期间将认购房屋转售给他人,导致未能正式签约,则买方将无法要求返还定金;反之,若卖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完成签约,则需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双方在规定时间内正式签订合同,买方在履行合同后可以将定金抵作楼款或收回。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违约,则适用定金不予返还或双倍返还的原则。此外,若双方在签约过程中对预售契约及补充协议的内容无法达成一致,卖方需将定金全数返还买方。

三、特殊情况的处理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定金的退还问题也值得关注。若因卖方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买方不具备购房资格而未能签订正式合同,双方应按无效合同处理,卖方需将定金返还给买方,且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的利息损失或其他损失。此外,如果买方在正式签约时对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进行了修改,导致未能签约,则视为卖方违约,卖方需双倍返还定金。

在购房过程中,了解定金和订金的区别以及退还的具体条件,对于保护购房者的权益至关重要。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购房者应仔细阅读相关条款,确保自己在交易中处于有利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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