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赠送面积的规定及利弊分析
2025-05-12 05:50赠送面积是很多开发商宣传的一大卖点,那么商品房的哪些面积是赠送面积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赠送面积的规定
根据住建部2014年7月1日出台的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半封闭的阳台、没有顶盖且在房屋户型之外的露台、结构净高低于2.1米的飘窗、结构净高低于2.2米的夹层等本来就不计入建筑面积,是购房者应该免费获得的使用面积。此外,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开发商要赠送的飘窗结构净高低于2.1米时,这种飘窗原本就不计入建筑面积,开发商的赠送就不成立。
二、开发商的违规行为
除了将本该购房者免费获得的使用面积计入“赠送面积”外,一些开发商还将小区所有业主共有面积,例如顶层露台、地下室空间等赠送给部分特定购房者。然而,开发商无权将公共部分的面积赠送给私人使用,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此外,一些开发商擅自修改设计规划,例如通过搭建楼板、增加跃层等对户型进行二次改造,这不仅会影响建筑质量和安全系数,还可能导致无法办理大产证。
三、赠送面积的利弊
赠送面积多的房子有其利处和弊端。利处包括节省买房成本、合理设计房屋户型、改善居住条件等。然而,赠送面积过多可能导致建筑质量不可靠,特别是若赠送区域属于违章建筑,可能面临强制拆除或罚款的风险。此外,房产证上不包含赠送面积,可能导致拆迁时无法获得相关补偿,而室内采光也可能受到影响。
购房者在选择商品房时,需要了解赠送面积的规定,并权衡利弊。同时,对于开发商的违规行为,购房者也应保持警惕,避免陷入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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