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补办流程及注意事项解析
2025-04-21 17:49一、申请登记
房屋所有人需携带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原不动产证办理处的房管局提出补办不动产证的申请。申请书中需包含不动产证丢失的原因及房屋的详细信息。申请人需前往房管局的遗失契证台办理。
二、备案查档
将不动产证的信息备案留档,并缴纳查档册费。房管局会开具临时收据,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审核。
三、登报声明
房管局核实不动产证业主的申请后,会出具一个证明。申请人需携带该证明和临时收据到相应的报社登报办理“遗失产权证声明”,公告宣布原证作废。
四、办理发证手续
申请人需携带发布声明的报纸和房管局开具的收据回到房管局办理具体事宜。
五、勘丈入册
申请人可在六个月内向房屋测绘所提出申请对房屋进行重新勘丈、绘图,并将勘丈结果交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
六、登记审查核准
将所有资料交由房管局相关部门进行初审、复审和最终的审批,确保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七、发证
如果房管局审批同意不动产证丢失者的申请,将重新为其补发新的不动产证。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特殊情况如何补办
1、产权人去世了怎么补办?
根据《民法典》规定,产权人去世后产生继承关系。产权人去世,其不动产权证书找不到,不动产继承人可以提供产权人死亡证明、办理继承的相关材料办理刊登遗失声明公告。公告期满后,不动产继承人可直接与继承登记业务合并办理。
2、产权人为未成年人该如何办理补办手续?
产权人为未成年人,其监护人可以代为申请,提供户口簿或出生证明等证明监护人身份的证明即可办理以上补证手续。
3、房产证在抵押中是否可以申请遗失补证?
遗失补证是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基于登记簿上现时有效的记载,向当事人颁发与原证书记载内容一致的新证书的行为。遗失补证不受不动产上设立的抵押权登记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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