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门面转不出怎么办?解决门面转让困难的方法
2025-04-12 17:57一、了解出租人态度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
面临门面转让困难时,与出租人进行沟通至关重要。首先要了解出租人对转租的态度和可能的解决方案。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出租人在自转租时可以选择解除合同,也可以选择不解除合同。
(1)如果出租人选择不解除合同,那么转租关系将不受影响,继续存在。
(2)如果出租人选择解除合同,那么转租合同也将随之终止。因此,了解出租人的态度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
二、转租合同的终止原因
转租合同的终止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
1.如果出租人解除了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那么转租合同也将随之终止。这是因为转租方与出租方之间没有直接的租赁关系,所以转租方无权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转租合同的终止还取决于转租方是否具有善意。只有当承租人不知道或不应知道转租未经出租人同意时,即他错误地认为转租是合法的情况下,转租方才能向承租方提出请求。如果转租人知道转租是非经双方同意的,应赋予转租人终止转租合同的权利。
三、承租方转租的后果
承租方转租的后果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承租人转租本身实质上就是违约。此时,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采取限制性和歧视性立法模式的国家或地区允许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按严格规定解释的,承租人自行转租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这对保护出租人的利益非常有利。
2.承租人转租自身是否构成侵权也值得探讨。当出租人是租赁物的所有人时,承租人的转租构成了对出租人所有权的侵犯。然而,由于租约是财产的所有人通过合同转让给承租人的,而业主仅保留处分权和为其他事情收取租金,很难说出租人的所有权受到了侵犯。
3.承租人转租时所收取的租金是否存在不正当获利也是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出租人通过租赁合同收取租金,使承租人将租赁物自转租以取得租赁物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是对租赁物的使用和收益的变相利用。承租方所取得的租金并非没有依据,同时也不损害他人的利益(尤其是次承租方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