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证所需材料及流程解析
2025-04-08 02:29一、办理房产证需要带什么材料
办理房产证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房屋购销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原件。
2. 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 房屋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如果是旧格式的房屋测绘报告,可能还需要提供竣工验收单及填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下只需提供上述表格的原件。
4. 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5. 根据购房人的不同情况,可能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已婚购房者的身份证及婚姻证明复印件(需带原件校验)。
(2)单身购房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以及单身声明具结书。
(3)单位购房者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需校验原件),如无法提交原件校验,则需要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
二、办理房产证一般要多久能拿到
办房产证一般90日内能拿到,尚未建成房屋的,房产证应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办理房产证时,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对申请登记的不动产进行实地查看,对可能存在权属争议或涉及他人利害关系的登记申请,可以进行调查。办理流程包括到房管局填写申请书,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申请书及其他必要材料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房管局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办理并发放房产证。
三、办理房产证的流程如何
房产证办理流程如下:
1. 房产证办理人到房管局填写申请书。
2. 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申请书及其他必要材料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
3. 房管局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办理并发放房产证。
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