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保修范围及纠纷解决方式
2025-04-07 09:19一、建筑工程保修涵盖哪些事项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二、建筑工程纠纷解决的常用方式有哪些
建筑工程纠纷的解决方式主要有协商、仲裁、诉讼等。
1. 协商:发生争议的当事人之间可以自行协商和解解决。
2. 仲裁: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的,可以按照仲裁协议的内容申请仲裁解决纠纷。
3. 诉讼: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
三、建设工程质量保证期和质量保修期的区别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期和质量保修期的区别在于:
1. 根据性质不同:质量保修期是强制性规定,当事人约定的保修期不得违反规定。
2. 保修期和保修期不同:保修期一般为6个月、12个月、18个月或24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3. 保修期和保修期的起算时间不同:保修期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而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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