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监管部门及处理方式解析
2025-04-06 16:06一、房屋质量由哪个部门监管
房屋质量监管工作主要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负责。对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情况,购房者有权拒收、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在投诉处理方面,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质监局、建设委员会等单位反映问题。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必须经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实施质量监督工作。
二、质量不合格的处理方式
1.对于房屋质量不合格的情况,特别是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购房者有权拒收、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2.如果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3.对于房屋交付前未经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情况,开发商应组织各方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并申请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检查和出具认可文件。
4.由建设单位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房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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