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过户费用计算方法及注意事项
2025-03-28 13:32一、拆迁安置房过户费用计算方法
拆迁安置房的过户费用计算涉及多个方面。
1.交易手续服务费:按房屋面积计算,住宅为6元/平方米(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减半收取为3元/平方米),非住宅为10元/平方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2.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由买方承担。
3.土地收益金:在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由卖方承担。核档费为50元/宗。
4.契税:税率为3%,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个人购买的自用普通住宅契税税率减半,按1.5%征收。拆迁居民重新购置二手房的,对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超过部分征收契税,由买方承担。
5.印花税:税率为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
6.增值税及附加:个人购买不足两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增值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增值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7.个人所得税:所购房屋不满五年上市交易时收取,有两种计算方式:(1)税率20%,按财产转让所得计征;(2)未能提供原购房发票的按已成交价格的1%征收,由卖方承担。
二、计算各项过户费用
在计算拆迁安置房过户费时,需要逐项计算各项过户费用。
1.根据房屋面积和类型确定交易手续服务费和登记费。
2.根据房屋成交价格和相关规定计算契税、印花税、增值税及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在计算过程中,需要注意不同情况的税率和计征方式,确保计算准确。
三、遵循相关规定
在进行拆迁安置房过户时,必须遵循相关规定。
1.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登记费。
2.还需要遵守其他相关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等。遵循规定有助于确保过户过程的合法性和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