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期间电器损坏维修费由谁承担?
2025-03-27 10:59一、租赁期间电器损坏维修费由出租人承担
根据《民法典》规定,出租人有义务对租赁物进行维修,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因此,在租赁期间,如果电器出现故障或损坏,通常应由出租人承担维修费用。
如果出租人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履行维修义务,承租人有权自行进行维修,并由出租人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为了避免维修对承租人使用的影响,出租人还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
二、租赁期间房东的权责
作为出租人,房东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交付房屋。这包括房屋的状况应符合租赁用途,并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
房东还有修缮房屋及保障房屋设施正常使用的义务,包括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如果房东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将影响承租人使用房屋,并应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房东享有收取房租的权利,并有权审查批准承租方对房屋装修改造方案。在租赁合同到期或终止后,房东有权收回房屋。
根据《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间电器损坏维修费由出租人承担,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出租人有义务对租赁物进行维修,如果未能及时维修,承租人有权自行维修并由出租人承担费用。同时,房东还有交付房屋和维修房屋的义务,承租人有权享受房屋的正常使用权。
买房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