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预验收程序及参与人员要求
2025-03-25 22:57一、竣工预验收的程序
竣工预验收的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承包单位完成自审、自查、自评工作后,编制竣工报告,并填写竣工预验报验单,将全部竣工资料报送项目监理机构,申请竣工预验收。
2. 对需要进行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的工程项目,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及时进行试验,并对重要项目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必要时请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参加;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查试验报告单。
3. 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搞好成品保护和现场清理。
4. 经项目监理机构对竣工资料及实物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申请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向建设单位提出质量评估报告,请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二、竣工预验收的材料
竣工预验收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1. 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 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 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 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三、竣工预验收的参与人员
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的人员主要包括:
1. 总监理工程师
2.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
3. 建设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4. 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5. 勘察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此外,质量监督站作为监督部门,在工程预验收时也需要参与,但不需要签字。具体的参加人员可能会因工程项目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应以实际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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