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买卖过户所需材料及手续详解
2025-03-18 18:31一、房产证买卖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在房屋买卖过户中,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房屋买卖合同、不动产权属证书、当事人身份证明等。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人应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和相关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提供原件,如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原件,可以提供复印件,但必须与原件保持一致。具体需要的材料包括不动产权属证书、买卖、互换、赠与合同、继承或受遗赠的材料、分割、合并协议、文书、批准文件、税费缴纳凭证等。如果不动产买卖合同需要备案,申请人在申请登记时需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二、民法典只有房产证的房子买卖怎么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只有房产证的房子买卖,民法典并未做出具体规定。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进行房屋买卖公证时,需向房屋所在地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房产证、买卖合同等材料。具体办理房屋买卖公证的流程和要求可根据公证法进行操作。
三、房产买卖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首先,需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购房合同。合同应明确双方当事人的信息、房地产权属证书信息、房地产的位置、面积和界限、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和年限、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成交价格和支付方式、交付使用时间、违约责任等内容。其次,需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具体过户手续包括: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答复;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对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缴纳相关税费;最后,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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