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权属登记的计费和查询范围详解
2025-03-17 15:00房屋权属登记是指将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等权利进行登记,以确保房屋权属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在进行房屋权属登记时,需要支付一定的登记费用,并且登记信息也有一定的查询范围。
一、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范围
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采取“分层次查询”的原则,分为可以公开查询和限制查询的信息。
1. 可以公开查询的信息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公开查询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这类信息主要包括房屋登记簿中记载的房屋基本状况及查封抵押等权利限制状况,如房屋坐落、面积、用途等。
2. 限制查询的信息
房屋原始登记凭证只在限定的范围内进行查询,不向社会公开。限制查询的对象包括房屋权利人或其委托人、房屋继承人、受赠人和受遗赠人、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证券监管部门、公证机构、仲裁机构、仲裁事项、诉讼案件的当事人等。
二、房屋登记计费方式和标准
房屋登记费向申请人收取,按规定需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的,只能向登记为房屋权利人的一方收取。住房登记一套住房为一件,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
农民利用宅基地建设的住房登记不收取房屋登记费,只收取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10元;非住房登记的房屋权利人按规定申请并完成一次登记的为一件,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经济适用住房登记和因房屋坐落的街道或门牌号码变更、权利人名称变更而申请的房屋变更登记,按对应性质房屋登记收费标准的一半收取;房屋查封登记、注销登记和因登记机关错误造成的更正登记,不收取房屋登记费。
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中包含房屋权属证书费。房地产主管部门按规定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免收证书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房屋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房屋权利人因丢失、损坏等原因申请补领证书,只收取房屋权属证书费。
以上是房屋权属登记的计费方式和标准,以及房屋权属登记信息的查询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