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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转让协议的写法及注意事项

2025-03-17 10:59

一、房屋拆迁转让协议怎么写

房屋拆迁转让协议的写法及注意事项

房屋拆迁转让协议的写法需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基本信息。

2. 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包括拆迁协议的具体情况。

3. 转让价格和付款方式,包括定金和余款的支付时间。

4. 有关费用的承担,包括入住费用、办理三证的费用和拆迁协议中需要补交的余款。

5. 房屋过户,要求甲方在房屋符合过户手续时将产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

6. 甲方的承诺保证,包括对房屋拥有处分权和房屋不存的障碍。

7. 违约责任,规定甲方未能按约定办理过户手续的违约责任。

8.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9. 争议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裁决。

10. 协议生效,规定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11. 协议份数,规定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二、政府可以强征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吗

国家可以依法征收或征用集体所有制的土地,但必须给予补偿。如果征收是合法的,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支付补偿款的情况下,拥有强制执行权的机关可以强制征收土地。如果征收行为不合法,当事人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征收过程,被征收方有哪些知情权

被征收方有以下知情权:

1. 预征知情权,政府应将预征收土地的相关信息告知被征地农民。

2. 调查结果确认权,被征地农民有权确认预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3. 申请预征听证权,被征地农民有权申请预征听证。

4. 批复结果知情权,人民政府应将土地征收批复结果公告给被征收农民。

5. 土地补偿知情权,国土资源局应对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公告。

6. 补偿方案听证权,有不同意见的当事人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

7. 要求公告权和拒绝补偿登记权,未依法进行征用土地公告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公告,拒绝办理补偿登记手续。

8. 要求公告权和拒绝办理补偿、安置手续权,未依法进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公告,拒绝办理补偿、安置手续。

9. 土地复耕权,未在批准期限内实施征地的,应由政府批准收回土地,交由原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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