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安置房买卖规定及风险分析
2025-03-17 10:07一、政府安置房买卖规定
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后,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政府安置房买卖受相关规定和地方政府政策的约束,与一般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房权并且没有限制对外出售或限制转让的期限已满,就可以进行买卖。
二、安置房买卖的风险
1、家庭成员内部对拆迁安置房分配可能产生争议,需要通过法院解决,确定合法权益人。
2、无产权的拆迁安置房可能因其他原因无法办理产权证。
3、交易时间漫长,房价变动可能导致出售方将房屋卖给他人,购买方无法实现购房目的。
4、在购买房等待过户期间,出售方的债务纠纷可能导致房屋被债权人申请法院查封。
三、安置房买卖的注意事项
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可以通过拆迁协议书办理产权证。
2、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后出现纠纷。
3、开发企业可以提供更名(过户)服务,适当收取费用。
政府在安置房买卖的规定上应考虑各方权益,避免不公平现象。购买者在买卖过程中要注意以上问题,避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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