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抵押的房子能否购买?需经银行同意
2025-03-16 19:47一、在建抵押的房子是否能买
在建抵押的房子可以购买,但需要经银行的同意,如果银行不同意的,买卖行为是无效的。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但需要按照双方约定执行。如果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抵押房屋合同的要求
抵押房屋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基本信息:合同中应明确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个人姓名、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银行账号、所有制性质等,以明确双方当事人。
2. 被担保债权的主要情况:合同中应包括主债权的种类、数额、支付方式等,以明确被担保债权的具体情况。
3. 抵押房地产的基本情况:合同中应包括抵押房地产的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等,以使抵押的房地产具体化。
4. 抵押房地产的价值:合同中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抵押房地产的价值,也可以由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5. 抵押房地产的占用管理:合同中应明确抵押房地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以及意外损毁、灭失的责任。
6.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7. 抵押权灭失的条件。
8. 违约责任。
9. 争议解决方式。
10. 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11.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抵押房屋担保的期限限制
抵押房屋担保的期限是主债权存续期间。在规定的期限内,抵押权与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抵押权也会随之消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七条的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除非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
购买在建抵押的房子需要经过银行的同意,否则买卖行为是无效的。抵押房屋合同应当满足一定的要求,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基本信息,被担保债权的主要情况,抵押房地产的基本情况和价值等。抵押房屋担保的期限限制是主债权存续期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