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安置房买卖的条件及注意事项
2025-03-14 20:49一、村民安置房买卖的条件
安置房是指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房具有产权,可以买卖。然而,目前市面上挂牌的拆迁安置房大多没有取得产权证,不符合转让规定。根据《物权法》规定,在没有取得完全产权的情况下,对外出售是不合法的,即使签订了买卖合同。
二、安置房申请的条件
1、所有权人必须是在所在城市城区内集体土地上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并且户口在拆迁所在地,并自愿居住安置房。
2、住户必须是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D级房屋的所有权人,且按成本价购买规定面积的安置房。
三、安置房的注意事项
1、购买农民的拆迁安置房要注意房屋产权证和土地性质两个问题。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不能交易、过户,购买没有房产证的安置房的房屋买卖协议是无效的。土地性质属于集体所有土地的安置房,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人没有使用权,也没有资格购买。购买农民拆迁安置房时,应注意土地性质是否属于集体所有或国有划拨土地。
2、如果是国有划拨土地,购买者在办理过户登记时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应在买卖合同中约定该费用的承担。如果是国有出让土地,购买没有问题。
购买村民安置房时,要注意房屋产权证和土地性质等问题,避免购买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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