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公房承租权如何分配
2025-03-13 15:34一、离婚时公房承租权怎么分
1、婚前取得承租权的情况
如果一方在婚前已经取得公房的承租权,离婚时该方可以继续享有承租权。
2、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
如果婚前一方已经取得公房的承租权,并且离婚时双方都是本单位职工,那么这种情况下,承租权仍归该方享有。
3、一方婚前借款取得承租权,婚后共同偿还借款的
在这种情况下,该房承租权仍应归该方享有,另一方需要按照婚后共同偿还借款数额的一半给予补偿。
4、婚前一方取得承租权,婚后因拆迁取得房屋承租权
根据相关法规,如果承租房屋发生拆迁,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无法达成解除租赁关系的协议,那么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承租房屋由原承租人继续承租。即使这种承租权是在婚后取得的,但由于是基于原有承租权的存在,所以该房屋的承租权仍应归原享有承租权的一方享有。
5、夫妻单位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
如果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了房屋,那么这种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6、其他情况
对于其他类似情况,如承租权转让、拆迁后形成其他财产形态等,只要后一种财产形态的形成是基于原有承租权的存在,那么该财产仍应归夫妻一方享有。
7、婚前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
如果婚前双方都租有公房,并且在婚后合并调换房屋,那么房屋的使用权归双方共有。
8、其他情形
如果法院认为将公房承租权判给一方不公平或存在其他严重不妥当后果,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处理。
二、离婚时双方都有公房承租权怎么办
如果双方都主张公房承租权,可以具体分为四种情形:
1、双方同意竞价取得
如果双方都同意竞价取得公房承租权,那么可以采用竞价方式,由出价高者获得。
2、一方主张承租权
如果一方主张公房承租权,可以由评估机构对该房在拆迁情况下承租人可能获得的补偿款进行评估,取得房屋承租权或所有权的一方应按评估价的一半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都不主张承租权
如果双方都不主张公房承租权,并经产权单位同意,可以拍卖公房的承租权,然后将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4、双方都不主张承租权且产权单位不同意转让
如果双方都不主张公房承租权,且产权单位不同意将承租权转让给第三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由一方使用,并按评估机构评估价的一半向另一方作出补偿。
在双方都有公房承租权的情况下,具体应判归哪一方可以参考以下因素: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照顾女方、照顾身心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照顾无过错一方以及取得代管房或自管房单位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