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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带租约的二手房时应谨慎,新房东拒租赶客

2025-03-13 07:09

一、带租约的二手房引发纠纷

买卖带租约的二手房时应谨慎,新房东拒租赶客

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带租约的二手房有时吸引投资客,但也可能引发一系列纠纷。最近,一场东拒当“包租公”赶客的闹剧上演。租约未满,老房东将房子转售,完全蒙在鼓里的租客不知情,房主已经偷换。接手买下这套二手房的买家也未想到,买房后还要履行原有租约。

二、租客权益保护

在买卖带租约的二手房时,房主应先征询租客是否有购买意向。在租赁合同中,应事先写入租客放弃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权的条款,或另行取得租客签署的放弃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证明。买家在买房前应仔细审查该房有无租约,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成立的前提条件是不带租约,以对卖家进行约束。一旦卖家违约,买家可以依法维权。

三、租客的法律途径

对于租客来说,面对新房东拒绝履行租赁合同的情况,可以采取法律途径解决。可以向法院要求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也可以依据合同法中规定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将新老房东一同列为被告索赔。

面对买卖带租约的二手房时,房主和租客都需要谨慎处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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