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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转让协议争议处理方法及注意事项

2025-03-11 10:23

一、协议效力问题

宅基地转让协议争议处理方法及注意事项

宅基地转让协议产生争议时,首先要明确协议的效力问题。如果转让对象为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且经过同意,则该协议有效。若向外部人员转让,该协议则是无效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主要用于满足成员的居住需求。

二、宅基地协议效力分析

若协议被认定为无效,根据《民法典》规定,会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但考虑到房屋买卖关系关乎居民的基本居住权,所以一些地方采取了变通做法。若房屋尚未交付,则恢复原状;若已交付,则尊重现状。

三、处理宅基地争议路径

如果宅基地转让后遭遇拆迁,法院可直接判决动迁款的归属。若购买人为被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则动迁款归其所有;若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城镇户口,则在动迁款分配中按照三七开原则处理。

如双方协商无果,可向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所提出处理申请。若决定受理,应在10日内发送申请书副本给对方;若不受理,应说明理由。对于处理决定,当事人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议或直接起诉。在争议处理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宅基地现状和破坏其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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