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和步骤详解
2025-03-09 13:23一、申请公租房的条件
申请公租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收入标准和户籍要求。
1. 中等偏下收入的认定标准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上一个年度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城市户籍家庭要求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5年以上,并且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
2. 新就业大学生要求具有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不满5年、在本市连续交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并且本人及家庭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外来务工人员要求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三年以上,并且本人及家庭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二、申请公租房的步骤
申请公租房的步骤主要包括受理、初审、复审、公示和轮候。
1. 受理: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后,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 初审:初审机构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申请将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将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 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在收到初审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审意见。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不合格的将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 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 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进入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及时向原申请点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以上是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和步骤的详细介绍。如果您有更多问题,可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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