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的注意事项
2025-03-08 02:31一、承包面积小于实际面积
如果承包面积小于实际种植面积,应根据农户承包地原四至范围内的实测面积进行确权登记,并不得强制收回超出部分的承包地。
二、无法复垦的承包地
对于因为被用作取土用土而无法复垦的承包地,应按照原农村二轮承包面积进行确权登记,并在备注栏内注明取土面积及用途,以防止发生新的纠纷。
三、未批先建改变用途的
对于农户未经批准自行在承包土地上建房变成宅基地的情况,暂不予登记,获准建设房屋的也不列入确权登记范围。
四、二轮承包后村里又有调整过土地的
对于二轮土地承包后,个别组进行土地调整的情况,可以通过民主协商形成决议,依据土地承包现状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五、子女分户
如果承包农户因子女结婚要求分户,可以由双方出具书面分割协议,对分割后的承包面积进行确权登记。
六、有争议的土地
在确权登记中,应尽量通过调解解决历史遗留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无法调解的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程序解决后再进行确权登记。
七、退耕还林
已领取林权证的不予确权登记,未领取林权证但领取了退耕还林补贴的应根据农户自己的选择进行确权登记,既没有领取林权证也没有领取补贴的应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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