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开发商涨价行为引发购房者维权,定金应双倍返还
2025-03-07 18:26一、事件背景与购房者的困境
罗先生于2002年11月15日向上海世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交纳了5万元定金,购买奉贤申凡苑一套总面积为160平米的期房,房屋售价为3188元/平米,总价约为51万元。然而,令人意外的是,在双方尚未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前,开发商以钢材价格上涨为由,突然将房屋售价上调了300元/平米。这一行为让罗先生感到权益受到侵犯,他认为双方已达成购房意向,开发商无权随意涨价。
尽管罗先生多次与开发商沟通,试图维护自己的权益,但开发商始终坚持涨价的决定。罗先生拒绝接受退还的订金,执意要求按照原价购房。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罗先生得知本应卖给他的房子已被开发商转卖给了他人,这让他感到无奈与愤怒。
二、开发商的解释与购房者的质疑
对于罗先生的质疑,开发商的周总表示,由于非典疫情的影响,钢材市场价格大幅上涨,工期也受到波及,因此才不得不上调房价。然而,罗先生对此解释感到困惑。他认为,房价的上涨与否应由开发商承担,而不是将风险转嫁给购房者。如果房价因市场原因而上涨,购房者是否也能要求开发商降价呢?这种不平等的交易关系让罗先生感到十分不满。
业内人士对此事件也发表了看法。上海绿地集团和万科集团的相关人士普遍认为,既然双方已达成购房意向,且房号、面积、单价、总价均已确定,开发商就不应随意变动房价。如果确实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应该在协议中进行明确的说明,以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观点与购房者的维权之路
根据法律规定,购房者在支付定金后,双方已形成购房意向,具备了合同的主要条款。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的肖光明律师指出,开发商在未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的情况下,擅自提高房价,已构成违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开发商应负全责,双倍返还购房者的定金。
罗先生的遭遇引发了社会对购房协议的广泛关注。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除了要关注房屋的价格外,还应重视购房协议的具体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在购房市场中,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的关系应建立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任何一方都不应随意改变协议内容,损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在此事件中,罗先生的坚持与维权之路为其他购房者提供了借鉴,提醒大家在购房过程中要保持警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开发商也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确保交易的透明与公正,避免因不当行为导致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