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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过户费用详解及注意事项

2025-03-03 19:05

一、安置房的定义及过户条件

安置房过户费用详解及注意事项

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必须在取得该安置房的房产证后才能进行。这一规定确保了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使得安置房的过户与一般住宅的过户没有太大区别。在进行过户交易时,购房者需要了解相关的费用,以便做好预算和准备。

二、安置房过户费用的具体项目

安置房的过户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交易手续服务费:住宅类房屋的收费标准为6元/平方米,而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和安居房则减半收取,费用为3元/平方米。非住宅类房屋的收费为10元/平方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的费用。

2. 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的登记费为80元/套,由买方承担。

3. 土地收益金:在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和安居工程房的买卖过户时,按照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征收,费用由卖方承担。

4. 核档费:每宗房屋的核档费为50元。

5. 契税:契税的税率为3%,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对于个人购买的自用普通住宅,如果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容积率在1.2以上且交易价格在4290元/平方米以下,契税税率减半,按1.5%征收。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二手房的部分,若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则需要征收契税,费用由买方承担。

6. 印花税:印花税的税率为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

7. 营业税及附加:个人购买不足两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需全额征收营业税;而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非普通住房或不足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则免征营业税。

8. 个人所得税:所购房屋不满五年上市交易时,需收取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按财产转让所得计征;若未能提供原购房发票,则按已成交价格的1%征收,费用由卖方承担。

三、安置房过户的注意事项

在进行安置房过户时,购房者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确保安置房的房产证已经办理完成,避免因证件不全而导致的交易纠纷。其次,购房者应提前了解各项费用的具体标准,以免在交易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误解和争议。同时,建议购房者在交易前咨询专业律师,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最后,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需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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