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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房毁约技巧及常见情况解析

2025-02-27 19:09

一、二手房买房毁约技巧

二手房买房毁约技巧及常见情况解析

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方违约的情况主要有三种。首先是房屋贬值,导致买方宁愿放弃定金也不愿购买房屋。其次是卖方无法还清贷款,买方办理赎楼手续繁杂,导致买方不愿继续购房。最后是买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房款,造成违约。如果买方违约,卖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并继续进行交易,也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二、常见二手房买卖毁约情况

1. 买方认为中介违约:买方与中介签订合同,约定具体的买卖条件并支付意向金或部分房款,但未能买到房子,认为是中介违约。

2. 买方拒付居间费:买方以中介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为由,拒付居间费。中介公司有向客户提供真实房屋情况的义务,赔偿责任需根据损失和中介行为来确定。

3. 卖方违约赚取差价:部分地区房价上涨,卖方违约情况增多。虽然约定了违约金支付,但仍有卖方愿意支付违约金以赚取差价。

4. 共有人提出诉讼:买卖双方签订定金合同时,只有部分产权人出面签约,其他共有人事后提出诉讼要求确认预约合同无效。

5. 购房者提出退房:购房者得知房屋中有人死亡或门牌号中有“4”等不吉利情况,提出退房。法律一般不考虑迷信因素,但在特殊情况下可能会考虑购房者的心理影响。

购买二手房时,购房者应注意这些常见的毁约情况,并明确中介公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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