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屋维修基金交纳规定及金额解析

2025-02-23 01:38

一、房屋维修基金的交纳规定

房屋维修基金交纳规定及金额解析

根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房屋维修基金是由全体业主共同缴纳的,属于全体业主共同负担。一般情况下,房地产主管机关代管房屋维修基金,但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基金将划转给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二、房屋维修基金的交纳时间

业主应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代交的情况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收到基金后的30天内将其存入专户。

三、房屋维修基金的组成

房屋维修基金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房屋维修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即在房屋转让时,基金余额也会随之转移给新的产权人。

四、房屋维修基金的交纳金额

根据规定,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于全体业主共同负担,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目前的交纳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为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为50元/平方米。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纳的约定,购房者需要按购房款的2-3%比例交纳房屋维修基金。

购房者在办理房产时需要交纳房屋维修基金,交纳金额根据房屋类型和面积而定。了解相关规定和金额,可以帮助购房者更好地理解和准备这笔费用。购房者应当与售房单位签定相关约定,并按照规定的比例交纳房屋维修基金,以确保共用设施的维护和更新。

买房交流
相关百科
聊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