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死后的房屋使用权不能转让
2025-02-16 09:52一、房屋使用权不属于遗产范围
承租人死后的房屋使用权并不属于遗产范围,因此不能作为个人的财产进行继承或交易。公房的所有权归属于国家或集体,公民只享有使用权和租赁权,没有所有权。
二、使用权和租赁权不可继承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使用权和租赁权是不可以继承的。这意味着,即使承租人去世,其生前承租的公房的使用权也不能进行买卖或转让。
三、同住人可以变更承租用户
在承租人死亡的情况下,如果公房有同住人,这些同住人可以协商一致后要求变更承租用户,但这一过程并不涉及将使用权进行买卖。
四、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可以申请过户
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或户籍迁出本市的,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可以申请过户,但这同样不涉及使用权的买卖。
五、承租人的责任
承租人需要承担支付租金、按约定方法使用租赁物、妥善保管租赁物、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他物等责任。
六、保护出租人的权益
承租人在使用租赁物的过程中,不得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以保护出租人的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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