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条件及注意事项
2025-02-11 01:32一、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条件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适用条件如下:
1. 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
要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租赁合同应该已经成立并且生效,即租赁关系必须有效存在。
2. 出租人或租赁物的所有人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让与给了第三人
即使租赁关系有效存在,但如果租赁物的所有权人仅与第三人形成了房屋买卖的合意,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即所有权并未发生变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也不适用。
3. 租赁物已经交付于承租人
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中的交付,除了指出租人已交付租赁物外,还需要承租人继续占有租赁物。这是因为承租人未占有租赁物说明其对租赁物没有使用收益,失去了强化租赁权的基础。
4. 所有权发生变动是在租赁期间内
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本意是指承租人在占有租赁物的期间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发生变动,导致其对租赁物的使用效益可能面临受损的风险。
二、卖出租中的房子注意事项
在卖出租中的房子时,出租人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通知承租人
出租人在出卖之前应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让其有足够的时间找到其他住处或做好心理准备。
2. 讯问承租人是否有购买意向
承租人可能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因此出租人在卖出前应询问承租人是否有购买意向。
需要注意的是,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的权利并不是一定的,如果出现了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等情况时,承租人就不再拥有这种优先权。
以上就是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条件及卖出租中的房子注意事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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