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买卖流程及注意事项
2025-02-10 17:04一、公房买卖流程
公房买卖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流程,以下是具体步骤:
1. 公房承租人与公有住房权属人或受托人签订《公有住房买卖合同》。
2. 承租人凭《公有住房买卖合同》与买受人签订《公有住房出售合同》。
3. 承租人在签订《出售合同》后的三十天内,向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核心办理交易过户审核手续。
4. 收到《过户审核表》后,承租人凭相关资料向公有住房权属人或受托人办理购房手续,并交纳购房款项和首期房屋维修基金。
5. 承租人按规定向财税部门和交易核心交清全部税费或保证金后,向房地产登记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申领房地产权证。
6. 凭《公房上市出售已受理权证变更通知》,向原公有住房物业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维修基金。
二、公房过户规定
公房过户分为非住宅过户和民用住宅过户两种情况:
1. 非住宅过户是指承租人因机构调整、企业兼并等原因,要求改由相关单位承租使用。
2. 民用住宅过户是指承租人因死亡、户口迁出本市等原因,要求改由其他近亲属承租使用。
民用住宅过户的条件包括:
- 承租人死亡、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户口已迁出本市;
- 新的承租人必须是原承租人的近亲属,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成年人;
- 承租人可以通过公证、诉讼或书面协议等方式确定新的承租人;
- 若近亲属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推举一名承租人代表;
- 若新的承租人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由监护人代为履行承租义务。
三、公房买卖注意事项
在进行公房买卖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需要经过当地房屋管理部门和国资委的批准,否则无法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2. 在签订合同前,要详细了解公有住房的政策和权属情况。
3. 办理过户手续时,要准备相关资料并按规定交纳税费或保证金。
4. 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及时向原公有住房物业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维修基金。
通过本文的介绍,相信读者对公房买卖的流程和注意事项有了更清晰的了解。在进行公房买卖时,务必遵守相关规定,以免出现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