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退契税的相关政策和条件解析
2025-02-10 01:01一、交易不成立的情况下的退税规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如果房屋交易不成立,买卖双方撤销原房屋销售合同或者通过起诉胜诉解除购房合同,并签订退房协议,在办理房产证之前可以申请退还已缴纳的契税。具体规定是,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可以退还已缴纳的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缴纳的契税。
二、实测面积与预售面积误差导致的退税规定
如果纳税人已按预售面积和预售房款缴纳了契税,但在办理房产证时发现实测面积与预售面积有误差,导致房款发生变化,纳税人多缴税款的情况下,可以申请退税。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纳的税款。
三、首套房契税退还时间和条件
对于已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但未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的情况,原则上可以办理退税,但也有例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交易双方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由于各种原因最终未能完成交易的,购房者已按规定缴纳的契税,在办理期房退房手续后应予以退还。然而,如果购房人是通过按揭或抵押贷款方式购买房屋的,根据相关规定,当购房人从银行取得抵押凭证时,房屋产权转移已经完成,必须依法缴纳契税,这种情况下不再给予退税。
此外,已签订合同并办理了房地产权属登记的情况下,原则上已缴纳的契税不予退还,但也有例外。如果经法定程序判定该房地产交易合同及房屋土地权属转移无效的,已缴纳的契税可以给予退税。
房子退契税的规定主要根据交易是否成立、实测面积与预售面积误差以及已签订合同是否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来确定。对于交易不成立的情况,可以申请退还已缴纳的契税;对于实测面积与预售面积误差导致多缴税款的情况,可以申请退税;对于已签订合同但未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的情况,原则上可以办理退税,但购房人通过按揭或抵押贷款方式购买房屋的情况除外;对于已签订合同并办理了房地产权属登记的情况,已缴纳的契税一般不予退还,但如果经法定程序判定交易合同及房屋土地权属转移无效的,可以申请退税。
以上是关于房子退契税的相关政策和条件的解析,希望对购房者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