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的落户条件及办理流程详解
2025-02-09 07:20一、经济适用房的落户条件
经济适用房可以落户,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房主要实际入住经济适用房,不能空置或出租给他人。其次,房主需要能够出具房子的产权证明,证明自己是该房屋的合法所有者。
办理经济适用房的落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具有城镇户籍:申请人必须具有城镇户籍,不能是农村户口。
2. 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正常工作:申请人的身体状况必须能够胜任正常工作,没有严重的身体障碍。
3. 具备与工作岗位相匹配的工作技能:申请人必须具备与工作岗位相匹配的工作技能,能够胜任自己的工作。
4. 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申请人不能有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行为。
5. 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申请人不能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6. 不属于正在接受监察、纪检、司法部门调查的人员,正在被执行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者仍处于处分期内的人员:申请人不能属于正在接受监察、纪检、司法部门调查的人员,正在被执行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者仍处于处分期内的人员。
二、经济适用房的落户流程
办理经济适用房的落户需要经过以下步骤:
1. 咨询房屋所在地居委会:申请人需要先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咨询,了解买房后是否能够接受迁入的户口。如果居委会接受迁入,可以考虑购买经济适用房。
2. 买房并办理房权证:与开发商商议好购房事宜后,签订合同,缴纳房款,并尽快办理房权证。
3. 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携带房产证找房屋所在地居委会,让居委会出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之后携带该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入证明。
4. 原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手续:向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携带办好的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准许迁出证明,之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批准迁出证明。如果有违纪违法等原因或居委会不同意,则不能迁出。
5. 编户号受理:携带上述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办理迁入手续,居委会会为申请人编好户号。之后携带全部手续到房屋所在地办理迁入手续。
6. 申请迁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7. 签发《准迁证》:市级公安局户政科会签发《准迁证》。
8. 迁出并开迁移证: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并开具迁移证。
9. 入户:持迁移证和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10. 落户成功: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后,同意迁入,将申请人的材料档案输入系统,落户手续完成。
通过以上步骤,申请人可以顺利办理经济适用房的落户手续,获得新的户口。但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地区的具体办理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申请人在办理前最好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要求和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