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贷款申请条件及流程详解
2025-02-05 03:51一、组合贷款申请条件
组合贷款申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贷款人同时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要求。
2. 贷款人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达到公积金贷款标准。
3. 贷款人个人征信、收入证明、负债水平、还款能力等资质审核都必须达到商业银行的贷款标准。
二、组合贷款申请流程
1. 提出申请:借款人向当地住房资金管理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申请流程包括:
借款人先至银行进行申请,待审核通过后,商业银行代借款人向公积金中心受托银行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公积金中心审核材料,并以书面形式向借款人承诺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期限等。
2. 签订合同:借款人持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委托通知单,向贷款银行申请组合贷款。在两项申请都通过后,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并进行公证。
3. 办理抵押:签订合同后,借款人到贷款银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及其他相关手续,并缴纳抵押登记与保险费用,将保险单正本交给贷款银行保管。
4. 开设账户: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设一个专门用来还款的账户,并让售房人在贷款银行开设存款专户。
5. 支用款项:贷款银行按照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的账户。
三、组合贷款还款
1. 贷款年限:组合贷款的贷款年限须符合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商业银行的规定,最长贷款年限为30年。
2. 还款方式: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部分采取自由还款方式,商业贷款部分采取商业银行认可的还款方式。借款人应提供同一还款银行的两个还款账户分别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
3. 提前还款:组合贷款对提前还款不作商业贷款部分和公积金贷款部分的比例要求。借款人可自愿选择提前偿还任意部分贷款。
4. 逾期扣款: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和商业贷款部分的逾期扣款按照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商业银行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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