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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宅基地土地使用证更名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2025-02-02 17:46

一、准备材料

办理宅基地土地使用证更名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办理宅基地土地使用证更名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土地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等其他必要材料。

二、申请流程

1. 农村宅基证变更申请人准备好相关的申请变更材料之后,向村委会提出宅基证更名申请。

2. 农村宅基证变更申请人向辖区国土所提交申请登记材料,材料齐全后,国土所出具《受理回执单》,加盖国土资源部门公章,交由申请人签字。

3. 等待有关部门审核。

4. 审核通过后,完成宅基证更名,下发新的证书。

三、注意事项

1. 转让双方必须是农村户口,城镇居民不能购买宅基地使用权。

2. 宅基地和房屋不能分开转让,房屋是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

3. 如果房屋产权由多人共有,共有人没有全部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转让是无效的。

4. 如果房产存在司法机关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转让是违法、无效的。

5. 转让双方需要经过当地村集体经济组织批准。

6. 受让方必须属于同村的或具备宅基地分配条件。

四、办理土地证的一般程序

1. 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一同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2. 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3. 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4. 土地证书遗失或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并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

5. 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6. 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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