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公共区域包括哪些,业主有哪些收益?
2025-01-24 17:29一、小区公共区域的范围
根据《物权法》,小区公共区域包括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具体来说,共有部位包括建筑物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外墙、门厅、楼梯间、走廊、楼道、扶手、护栏、电梯井道、架空层及设备间等。共有设备包括电梯、水泵、水箱、避雷设施、消防设备、楼道灯、电视天线、发电机、变配电设备、给排水管线、电线、供暖及空调设备等。共有设施包括道路、绿地、人造景观、围墙、大门、信报箱、宣传栏、路灯、排水沟、渠、池、污水井、化粪池、垃圾容器、污水处理设施、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设施、休闲娱乐设施、消防设施、安防监控设施、人防设施、垃圾转运设施以及物业服务用房等。
二、业主的收益权益
购买商品房时,我们支付的费用中包含了公摊面积,也就是公共部分的费用。因此,小区公共部分的收益应当归业主共有。业主可以享受小区道路绿地或其他场所停放车辆的车位收益、租赁摊位的租金摊位费、入场费和场地费的收益,以及电梯间的广告、楼道广告、户外广告等收益。
根据《民法典》第282条的规定,利用业主的共同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也就是说,利用小区业主共有场所产生的收入,归业主共有。同时,根据《民法典》第283条的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
三、业主共有的权益保障
小区业主共有的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如果物业公司或其他管理人利用业主的共同部分产生的收入未按照规定进行分配,业主可以依法维权。同时,业主也有权利参与小区公共区域的管理和决策,保障自己的权益。
小区公共区域包括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业主共有的收益包括停车位收益、租赁摊位费、广告收益等。业主的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可以依法维权。业主也有权利参与小区公共区域的管理和决策,保障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