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过户所需资料及注意事项
2025-01-18 03:48一、房屋继承过户所需资料
1. 房产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契税证:这些是办理房屋继承过户必备的证件。如果房屋拆迁安置没有办理产权证,还需要提供原房产证复印件、拆迁安置协议、购房收据、拆迁户回迁资金结算单等。
2. 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包括医院开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或派出所开具的死亡证明。
3. 继承人情况证明:需要提供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的情况证明。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存在,还需要提供第二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情况证明。
二、继承过户的注意事项
1. 需要带齐证件:办理继承过户,需要携带房屋所有权证、继承公证书、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继承人申请书等。
2. 交纳税费:继承过户需要交纳手续费、印花税、测绘费等。其中,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过评估后的价值的2%收取,最低收费200元。
3. 办理继承权公证:继承人首先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证。如果是以前的外销商品房,需要到市公证处办理公证。
4. 提交申请材料:办理继承过户时,需要携带继承权公证书、继承过户的申请书、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契税完税证和契税完税贴花、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等到房地产中心进行登记。
5. 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继承过户需要交纳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等。
6. 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办理房屋继承过户需要准备的资料包括房产证、死亡证明和继承人情况证明等。同时还需要注意办理继承权公证、交纳税费等事项。希望本文能对大家办理房屋继承过户提供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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