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签订方及内容
2025-01-15 22:06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由谁和谁签订?通常情况下,物业服务合同由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然而,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情况下,应由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一、物业服务的内容
物业服务包括公用设施管理、治安管理、交通车辆管理和其他生活服务等内容。
1. 公用设施管理:物业公司负责管理小区内的公用设施,包括通讯、邮电、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市政设施的管理。他们需要确保这些设施的正常运作,并对其进行维护。
2. 治安管理:物业公司对小区业主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负有责任,同时也要管理房屋建筑及其设备设施的安全。他们需要制定完善的安全制度并落实。
3. 交通车辆管理:对于一些规模较大的小区,物业公司还负责管理小区内的车辆通道、主要通道和停车场地及设施。如果业主找不到停车位,可以向物业寻求解决方案。
4. 其他生活服务:除了上述服务外,一些物业公司还提供一些生活服务,如送小孩去托儿所、订牛奶、送报纸、就医送药等。然而,很多业主对此并不清楚,甚至不知道这些服务的存在。
二、物业服务合同的特征
1. 物业服务合同是建立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的民事合同。与行政机关签订的行政合同不同,物业服务合同是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委托基础上产生的。
2. 物业服务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委托合同。虽然基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委托,但与一般的委托合同存在差异。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方通常是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内容包括公用设施管理、治安管理、交通车辆管理和其他生活服务等。物业服务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委托合同,建立在平等自愿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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