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申请流程及所需材料
2025-01-12 03:13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住建局提出公租房的申请,并填写公租房申请表格,同时提交相关材料。
二、对申请人员进行审核
相关部门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将获得运营机构出具的登记证明,并报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备案和复审。
三、轮候供应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根据房源供应等情况,可实行轮候供应制度,等待公租房的配租。
申请公租房需要提供的资料:
1. 公租房申请表。
2. 身份证明:主城区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非主城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明和居住证。
3.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明,离婚人员提供离婚证明。
4. 工作及收入证明:
(1)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证明、劳动合同或公积金证明或社保证明三者选其一。
(2)灵活就业人员:就业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就业收入证明。
(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收缴纳证明。
(4)主城区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领取证明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退休证明。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证明。共同申请人有工作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提供收入证明;无工作的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出具证明。
5. 住房情况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出具住房分配情况证明;住房困难家庭需出具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
6. 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公租房配租流程:
一、受理
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人,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二、初审
初审机构在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申请人提交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复审
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在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审意见。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公示
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以上是公租房申请流程及所需材料的详细介绍,希望对有意申请公租房的人士有所帮助。
